2019新个税法全面实施后,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020年年初迎来了第一次“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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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也发现,一些牛友在牛客讨论区发问:实习生退税应该怎么操作?我是不是也可以退税?退税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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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退税指南
2019年个税汇算清缴二三事
作者:武汉太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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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了提高“免征额”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020年年初迎来了第一次“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汇算清缴,下面我们就详细说下新个人所得税法。
先准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安卓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苹果可以通过appstore搜索下载:
我们将按照一下框架进行讲解:
一、什么是综合所得税税制及为何要汇算清缴
二、如何判断自己需不需要汇算清缴
三、应该什么时候办理汇算清缴
四、汇算清缴的办理渠道及提交材料
五、向哪里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六、应该如何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七、如何办理退税或补税
八、其他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公式: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为了准确的理解综合所得,还要有两个概念要厘清:
(1)什么是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2)汇算的年度如何计算: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如,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19年的12月31日,那么它就属于2019年度;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0年的1月1日,那么它就属于2020年度。
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
正文看完,我们来举一个简单例子:
比如2019年1月法外狂徒张三,在甲1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取得了税前工资收入8000元,日常下班外,张三为了讨生活,晚上去给甲2送外卖,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甲一是按照工资扣税(8000-5000)*3%=90元,甲2是按照劳务报酬计税(3000-800)*20%=480元(不考虑社保、公积金、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张三1月共缴税570元。假设张三2019年1-12月都是收入不变,那么2019年1-12月,张三按照工资薪金缴税为1080元,按照劳动报酬缴税为5760元。如果不汇算清缴的话,那么张三2019年一共缴税6840元。
现在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进行汇总计算:
(8000*12+3000*12-60000(工资免征额)-9600(劳务报酬免征额))*10%-2520-6840=-3120元
这时会发现,哎,是负的3120元,那么这时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了。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行查看,为了更清楚的判断自己的情况,我将几种情形列在下图:
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人:
1 退税情形:
综合所得全年收入不如6万元,但是预缴了个税。(例大学生兼职,取得劳务报酬)
资收入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收入后年适用税率低于预缴税率
单位预扣个税时,忘记填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了(例如员工XX的房租专项附加扣除忘记填写)
非年度1月校招入职的人员(校招)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1 补税情形:
两个单位任职受雇,重复扣除了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与专项附加扣除
除了工资收入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收入后年适用税率高于预缴税率
社招年中跳槽更换工作单位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不含400)以上的
不需参加汇算清缴情形:
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一年完整纳税,专项填写无误且无外快)
不申请退税的(有钱任性)
您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也就是说,您应当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
因疫情原因,有的地方还没开通在线汇算清缴,预计4月中旬至5月初都会全面开放,不用着急。
1 简便易行的办理渠道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网页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与app同一流程
1 提交的材料
一般情况下,仅提供纳税申报表。
如果需要变更个人信息,需填报或修改基础信息
如果需要新增转向给附加扣除,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以上资料app直接可以填写。
1 资料留存
年度汇算申报表-app留存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资料
自汇算清缴期结束留存5年(例如2019年的资料,保存时间2020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1 任职受雇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所在税务机关;两个任职受雇单位的,任选一个任职受雇地税务机关。
1 自由职业
户籍地税务机关或者经常居住地税务机(经常居住地是指:如果有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地址为经常居住地住址;如果没有居住证,当前实际的居住地)
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
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确认基本信息。
个人所得税app提供预填信息服务,确认信息无误点下一步。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至此申报完毕。
补税、退税需要提前填写银行卡信息(补税支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
退税,提交完申报后,点击申请退税,如已提前添加过银行卡,会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如未添加银行卡,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需点击【立即缴税】, 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如果需要补税,但满足免于汇算条件,则在税款计算后,申报界面直接点击【享受免申报】即可,无需缴纳税款。
Q
从哪里可以查询本人相关的预扣预缴税款信息?
一是从扣缴义务人处获得。可在每月(次)领取收入后向其问询或索要凭据(如工资条),或者在次年2月底前请其提供相关支付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二是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
Q
取得的收入支付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税款,我该怎么办?
如果扣缴义务人在支付综合所得时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当在年度汇算申报时自行补充申报。
Q
发现有单位冒用我身份申报收入该怎么办?
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自己的身份申报了收入,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自行删除被冒用的整条预扣预缴记录。删除后,该项收入不纳入年度汇算。
也可以就冒用身份申报收入情况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对您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需要提醒的是,在删除和申诉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删除或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Q
离职后原公司仍申报我的个人所得税,我该如何处理?
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如果是单位补发收入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
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会纳入您年度汇算。
Q
对收入有异议,怎么办?
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如果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年度汇算。
如果自己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请不要通过上述渠道申诉,可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
Q
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Q
不如实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除承担上述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Q
我年度汇算申报结束后发现申报错误,该怎么办?
如果已经申请退税并已进入国库办理环节,这时候要等国库办理结束之后再更正;如果未申请退税或者已经申请但退税流程还在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等环节,可以先取消退税申请之后更正申报。
财 源 广 进
数钱数到手抽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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